专业名称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详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
绘画(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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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版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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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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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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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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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80% |
无 |
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
广播电视编导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艺术与科技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 |
无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音乐学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美术学 |
1.外语:不低于9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绘画(国画)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合成分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绘画(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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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版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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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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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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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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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合成分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 |
1.根据该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来确定文理科分计划数。 |
艺术与科技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
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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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按照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演唱或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