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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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将于2014年5月在《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
绘画(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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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版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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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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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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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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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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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音乐学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美术学 |
1.外语:不低于9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绘画(国画)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素描+色彩+速写)×(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绘画(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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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版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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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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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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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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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数字媒体艺术 |
1.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1.根据该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来确定文理科分计划数。 |
音乐学 |
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演唱、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美术学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