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对于上海市等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我校将按当地相关办法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绩满分分值不等于普通类考生的满分分值,我校将对该省一本线按比例进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执行。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6.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