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3、我校不在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组织校考。以上三省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测试统考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表演专业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河北省、山东省籍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