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统考和校考。四川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且须合格。
4、我校不在四川省组织校考。四川省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测试统考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照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四川省籍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