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高考文化成绩×50%,与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相加的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50% + 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
3. 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按照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理科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2. 依高考文化成绩×50%,与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相加的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50% + 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
3. 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按照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理科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