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满分150分制),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非湖北省考生:北京、上海、湖南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校考成绩】,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数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4、湖北省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校考成绩+统考成绩)×50%】,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数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5、符合我校优录资格的考生,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报考我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