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特别提示:湖北省美术类各专业与专业合格证是一一对应关系,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和未填报专业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优录政策(湖北省)
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优异者,可享受优录政策:
各专业合格证第1名至第20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专业合格证第21名至第100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
湖北省内:对专业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录:
(1)优录对象严格按照合格证专业成绩排名,清晰明确,便于理解。
(2)优录对象外语成绩不限分或者50分(150分制)。
(3)优录对象文化成绩只需达到当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即可,且优先录取,优先进行专业安排,不需要再次参加综合分排队。
其他事宜
湖北省内:对专业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录:
(1)优录对象严格按照合格证专业成绩排名,清晰明确,便于理解。
(2)优录对象外语成绩不限分或者50分(150分制)。
(3)优录对象文化成绩只需达到当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即可,且优先录取,优先进行专业安排,不需要再次参加综合分排队。
录取政策
1、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此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任何一门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