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 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 不限单招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三) 我校未设点校考的省份或专业,以该省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设点校考的省份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一) 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 不限单招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三) 我校未设点校考的省份或专业,以该省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设点校考的省份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