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成绩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1)本科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专科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