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均认可艺术类考生所在省份的全省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
(1)美术类专业:本科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专业;专科有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本科有音乐学专业,专科有音乐表演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编导制作类专业:本科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类专业:专科有主持与播音专业
主持与播音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