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舞蹈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体检符合所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3、广东省外的舞蹈类考生,学校今年认可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 舞蹈专业术科联考成绩,联考成绩和文化分均达到第二批本科的省控线,学校按舞蹈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东省考生在文化分达到省划定第二批本科A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舞蹈专业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术科校考成绩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校考未取得本校合格证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