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社会舞蹈教育)专业属音乐类学校术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舞蹈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不设单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广东省生源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等级成绩要求:艺术类(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