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获得“校考”或“省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志愿。
3、录取时,由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山东省录取时,在山东省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艺术设计专业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根据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投档或录取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