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北京使用联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对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3.75+文化成绩×40%。对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分别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湖南、北京使用联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对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3.75+文化成绩×40%。对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分别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上一篇:2013年湘潭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
下一篇:2015年湘潭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