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3、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安徽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六、江苏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七、山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八、河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九、广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十、福建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十一、陕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