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米以上,女生在1.5米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为7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