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满分150分制),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湖北省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校考成绩+联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综合分数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4、非湖北省考生:北京、上海、湖南按综合成绩(联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综合成绩(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综合分数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5、收到我校寄发的优录证明的考生,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报考我校优先录取。
6、我校统一以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2013级设计学类本科新生可申请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