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类本科专业和美术类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音乐类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1、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类本科专业和美术类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音乐类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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