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内录取原则
一. 山东省内考生: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二. 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流行音乐方向)、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