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课参加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编导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摄影专业考生的专业课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志愿按我院校考测试的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我院与黑龙江省招生办确定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属同类院校,因此我院也按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标准进行投档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我院计划未完成,将执行黑龙江省招生办在艺术类录取过程中征集补报志愿进行录取,以完成我院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录取新生模式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我院本科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我院学生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都由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颁发。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根据本章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