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
到广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④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⑤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
在河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广西区)
在广西区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广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
1、非美术类: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2、美术类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①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安徽省)
在安徽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福建省)
在福建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甘肃省)
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甘肃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贵州省)
在贵州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贵州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北省)
在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省)
在江苏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西省)
在江西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
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西省)
在山西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新疆区)
在新疆区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新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新疆招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新疆招办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北省)
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
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