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视唱、钢琴演奏及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余校考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各具体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