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70%加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30%得到的综合成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额满为止。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省内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省外不限。
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70%加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30%得到的综合成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额满为止。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省内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省外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