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16 13:14:29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一)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及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

 
     (一)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及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相关热词搜索:广西艺术学院 艺术类 办法

上一篇:2014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下一篇:2014年辽东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合作网站: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com和ms211#126.com(请用@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