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区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广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