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