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理考生均按其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直接录取,按录取总分排序录取专业。
(4)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800名、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不限,直接录取,按录取总分排序录取专业。
(5)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0名,单科不限,文化和专业合成总分达到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优先录取。
(6)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X高考文化成绩(即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X0.75)。
(7)同分考生看专业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