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专业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文化分数线指各省招办或招考院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河南省专业分数线指河南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外省专业分数线指我校校考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