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外省:对于在所在生源地统考(艺术联考)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湖北省: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外省:对于在所在生源地统考(艺术联考)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