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优录政策:外省(包括校考省份和统考省份)
符合该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优异者,可享受优录政策:
(1)美术类专业计划在50人及以上(计划≥50)的省份,专业报考前八名可破格录取:
该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该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名至八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2)美术类专业计划在30人至49人(30≤计划≤49)的省份,专业报考前五名可享受优录政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名至五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计划在10人至29人(10≤计划≤29)的省份,专业报考前三名可享受优录政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三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4)美术类专业计划在9人及以下(计划≤9)的省份,专业报考第一名可享受优录政策: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优录政策解读
湖北省外:对专业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录:
(1)优录对象名次针对实际报考我校的考生,并非合格证上排名。
(2)优录对象外语成绩不限分或者50分(150分制)
(3)优录对象文化成绩只需达到当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即可,且优先录取,优先进行专业安排,不需要再次参加综合分排队。
报考条件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无须参加校考,各省(包括湖北省)通过当地统考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此专业。
备注:湖北省由于艺术类专业不能跨类别(即统考类别和校考类别)录取,此专业只招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录取政策
1、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此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任何一门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