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2016年山东省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取得《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且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高考考生。
五、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投档名单后,按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美术统考成绩同分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考生美术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艺术专业按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
六、其它
1、艺术类专业普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2、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本简章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解释。
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531—86361827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6367222、86367225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zsb.sd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