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