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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