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山东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3、甘肃、河南两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4、甘肃、河南两省未组织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凭该省同等本科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参照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