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江汉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控制线,且填报我校志愿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80%+专业考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学生。
江汉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优先录取。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江汉大学2016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上海市考生获得美术类、设计类中任一合格证即可报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在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对我校各省(除湖北省外)专业成绩排名前十名的考生,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