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超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文化分数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其他说明
(一)招生录取时无单科成绩和性别比例限制。
(二)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100元/生(豫价费字【2000】145号)。
(三)我校音乐学专业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四)我校在湖南仅此一个考点,无其他任何分考点。
(五)我校不接受非湖南籍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