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专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统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统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二、对区外已投档考生
(一)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2016年校考成绩合格。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五)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本科合格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三、在艺术统考、校考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