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非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其中: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