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报名及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均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将使用江苏省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