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
1.省外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广西、江西、山东、安徽、山西)
1)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高考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2)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实行统考的省份
实行统考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省外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山东、安徽):
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校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实行统考(联考)的省份:
实行统考(联考)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