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2013年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同时,有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联考合格;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七、无色盲、色弱、夜盲,考虑一定的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