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28 11:13:17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

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属于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或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并达到免文化考试标准,即: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免文化考试标准为“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

  或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免文化考试标准为:

  (1)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以及

  (2)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考生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达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外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4、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

  (1) 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2)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6日;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增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具体为5月13日—16日及18日上午)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28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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