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对于身体不符合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2)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5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