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照以下录取原则:
(1)环境设计、动画(游戏美术)、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美术学、环境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动画(动漫文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方向)专业: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动画(合作办学):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联考合格证(或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