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范围内。
3、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4、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5、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
6、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7、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8、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