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须加试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术科)考试。专业课(术科)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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