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