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投档;2、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投档;社会体育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体育保健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考生录取时的照顾加分政策按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