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5号)及最新政策执行。
3.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助学措施。